破了,但沒有碎成細片。
兩塊會割人的玻璃橫屍地上。

我剛剛又開始想,努力和結果之間的關係。
如果可以不要再想到這種問題,我想日子會過得輕鬆一點。
然而我是庸人。

我確定我現在喜歡了一個人。
她是女的。(基於李宗憲那種白痴問題的前車之鑑)
這好像是我第一次在網誌提到這種事,
反正也不會是最後一次。除非我明天就死了



就像那個玻璃杯,看起來還可以用很久,
看起來它很堅硬牢靠。
然後它就破了。我手賤。

我愛的人,不是我的愛人。
陳小春這句歌詞又簡單又廢話,又實在。
不是就追啊!
它媽的追個鳥,就跟野狗只能對星星靠北一樣,
對方就是對你"沒感覺"、"當朋友真好"、"我愛的是別人"
"不可能"。

我實在不想往這方面想,
可是我是庸人啊!

庸人最是多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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